在政府采购工作中,存在大量采购需求不清楚、不规范和不合理的问题,导致政府采购质次价高,给政府采购公信力造成重大损害。如何解决上述问题?山东省日照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1〕22号,以下简称财库22号文),积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,致力于突破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在指导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调查、实施计划方面的制度瓶颈,解决政府采购质次价高问题。
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,强化预算单位采购主体地位,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,便于采购人编制和审查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,9月17日,日照市财政局发布《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文书范本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“主要对政府采购需求调查、政府采购实施计划、政府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、政府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重点审查‘四个要点’进行规范,制定了该文书范本。”山东省日照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相关负责人告诉《政府采购信息》报记者。
记者查阅4份范本发现,采购人可通过填空形式,快速制作采购需求各项文书,抓好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落实。
“十要素”示例法规范需求清单
如何编制采购需求?日照市财政局制定的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》文书范本作出详细规定,采购需求须包括需求调查情况和需求清单。
需求调查情况包括四项内容,包括是否开展需求调查、需求调查方式、需求调查对象、需求调查结果。其中规定,属于财库22号文第十一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,应当填写本部分。对于应当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,但不开展需求调查的,应在此处写明不开展的具体原因。
需求清单包括五项内容,包括项目概况、采购项目预(概)算、采购标的汇总表、技术商务要求和政策功能要求。“特别强调技术商务要求,通过‘十要素’示例法规范需求清单商务条件调查情况,并对相关要求及条件进行明确细致规范。”据上述负责人介绍,“十要素”包括交付要求、付款方式、包装和运输、售后服务、保险、知识产权、违约责任等内容。
实施计划重视履约验收环节
采购需求编好后,实施是重中之重。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》范本分为合同订立安排和合同管理安排两部分。
其中,合同订立安排包括九部分,分别为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、采购组织形式、委托代理安排、采购项目项目预(概)算及最高限价、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、采购方式、供应商资格条件、竞争范围和评审规则。比如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,需填写选择该评审规则的具体理由。
合同管理安排包括五部分,分别为合同类型、定价方式、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、履约验收方案和风险管控措施。其中,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,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,分为买卖合同、建设工程合同、技术合同、物业服务合同、委托合同等,并且要填写选择该合同类型的理由。
记者注意到,该范本对履约验收方案的规定比较细致,不仅需要写明验收主体、时间、方式、程序、内容,还需要明确验收标准,体现了日照市政府采购对履约验收环节的重视。另外,风险管理措施部分要求属于财库22号文第十一条规定的采购项目,要研究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,判断风险发生的环节、可能性、影响程度和管控责任,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,如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、采购失败应对措施等。
两大审查防范化解重点风险
财库22号文首次提到,采购人应当建立审查工作机制,在采购活动开始前,针对采购需求管理中的重点风险事项,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审查。那么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的意见书怎么写?记者注意到,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》和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重点审查意见书》对此进行详细规定。
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》要求对审查项目情况、审查人员、审查会议、审查意见进行详细填写。其中审查意见部分列举了5项审查内容,如采购需求是否符合预算、资产、财务等管理制度规定等。
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重点审查意见书》除审查意见部分以外,其他三部分内容同一般性审查基本一致。该意见书编制说明强调,重点审查应在一般性审查通过的基础上再进行。主管预算单位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,确定由主管预算单位统一组织重点审查的项目类别或者金额范围。属于财库22号文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,应当开展重点审查。对于审查不通过的,应当修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内容并重新进行审查。